服务类采购项目验收指南
一、验收范围
本指南适用于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类采购项目。
二、验收要求
1. 验收需覆盖服务内容、服务周期、服务质量、履约资料、售后配合等方面。
2. 验收工作应在服务期满、供应商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后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。
3. 验收报告需要素齐全,满足归档及审计要求。
三、验收步骤
1.成立验收小组:采购单位成立验收小组,人数不少于3人。
2.验收小组根据采购文件、合同约定,对服务履约情况进行全面核查,包括服务内容完成情况、服务质量达标情况、服务周期合规性等。
3.验收小组完成核查后,集体讨论形成验收意见,明确验收是否合格,以及存在的问题、整改要求等。出具正式的验收报告,由验收小组成员签字、采购单位盖章确认。
4.验收合格的,按合同约定办理款项结算、资料归档、项目结项等手续;验收不合格的,通知供应商限期整改,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验收,或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。
可参照附件验收报告模板填写验收报告。